连州城市形象雕塑设计方案征集

一、项目名称:连州城市形象雕塑设计方案设计

二、项目概况:

连州市(县级市)位于广东省清远市西北部,小北江的上游。东南毗邻阳山县,西南连接连南县,西北与湖南省蓝山、江华两县相连,北与湖南省临武县交界,东北靠湖南省宜章县境。全市总面积2663.33平方公里。

根据连州市政府要求规划建设要求为充分挖掘连州文化内涵,打造城市名片,展示城市魅力,塑造连州城市形象,增强市民对连州经济社会发展的自豪感、认同感,提升连州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城市形象雕塑设计方案。

三、建设雕塑位置

1、雕塑拟建于连州市城区或城郊

四、征集对象

本次征集面向国内雕塑家、全国高校雕塑及艺术相关专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教师、雕塑设计公司、雕塑创作爱好者、艺术创作团体及个人征集方案。

五、征集主题及设计原则

雕塑要作为城市标志和象征的载体,既能全面反映连州古今文化风貌和独特的资源优势,又能彰显连州独特的形象品牌,展现连州欣欣向荣的发展态势和连州人民奋发向上的时代风貌,成为全社会认识连州、了解连州、向往连州的形象感召。应遵循以下原则:

1、雕塑主题立意应体现本地区的历史文化、风土人情等特色,从深层次挖掘连州历史底蕴、文化传承和城市特色,以着力表现连州特有的城市文化特色为主旨。

2、环境协调性原则:综合考虑雕塑所处整个地域大环境氛围及当地自然景观和周边环境的特点,处理好雕塑与场所的节奏序列关系,从多角度、多方位全面考虑雕塑所呈现的不同感官体验,在进行雕塑附属景观环境设计时,还应强调景观环境的立意与雕塑主题的关联性,以凸显雕塑所在公共区域精神与视觉上的性格指向。

3、可识别性原则:雕塑应创意独特、直击主题,具有鲜明的可识别性,突出标志性效果和强视觉冲击力,强调作为代表城市形象的主题雕塑所应具有的形式感和图案性效果,考虑雕塑从立体形态母题转化为平面城市徽章的可行性。

4、功能性原则:注重人与雕塑的互动关系,可考虑雕塑除审美功能以外的其他使用功能的介入,增加互动的乐趣。

5、通俗性原则:注意雕塑语言的通俗性,强调雕塑表现形式的雅俗共赏,具体表现手法上,应以彻底的开放精神从广大市民和游客的大众视角,去考虑城市主题雕塑的公共艺术属性所应具有的可及性与参与性。

6、创新性原则:鼓励新材料、新形式的使用,力求把新思想、新形式、新材料运用于本次城市主题雕塑设计中,以强化雕塑所能够辐射的,代表整个连州城市未来所应具有的活力特征和时代美感。

六、征集要求

1、设计内容:形式、材质、表现手法和技法不限,能向大众展示整体雕塑形象即可。

2、成果提交要求:

①参选作品均应包括创意说明和图纸设计两部分;

②创意说明应明确方案名称、设计构思、色彩、材质、规格等要素。图纸设计应包括平面图、立面图(不少于两张)和三维效果表现图(电脑绘图或手绘图均可);

③参选作者需提交A3规格彩图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

3、参选费用自理。

七、作品评选及奖项设置

1、本次征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届时将邀请专家组成征集评审委员会,从所有参评作品中,确定前三名获奖雕塑作品 (注:前三名入围作品需提供雕塑小样,费用自行承担)。

2、奖励:最终雕塑作品奖励10万元人民币,其余两名入围作品奖励3万元。

说明:

①获奖者需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奖金;

②获奖金额均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相关税款;

③评选结果将通过连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八、投稿时间及地址

1、时间:自2016年9月27日起至2016年11月30日止(以收件邮戳为准)。

2、邮寄地址:连州市番禺路谭电大厦八楼连州市代建项目管理局(信封右上角请注明“应征连州城市形象雕塑设计稿件”字样),邮编:513400。电子信箱:251472318@qq.com,lz6623571@126.com

3、注意事项:①投稿需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身份证复印件、电子邮箱等资料;②多人共同创作的作品,应指定一人作为联系人。

咨询电话:0763-6623166、6623571

九、知识产权及注意事项

1、应征者提交作品时须提供真实的个人相关资料。

2、应征者提交的作品不能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主办方造成的损失由设计人承担。

3、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4、未采用的作品在征集结果公布后1个月以内领取,期满后由征集方自行处理。

5、采用的作品版权归征集者所有。

6、设计作品产生的费用由应征者自行负责。

7、无效作品认定,以下征集方案被视为无效 (1)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2)设计成果严重违反征集任务书要求,或严重不符合此次雕塑要求的。(3)设计作品已发表过或抄袭其他类似方案或雷同的。(4)逾期未送到的方案。

8、连州市人民政府、连州市代建设项目管理局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

连州城市形象雕塑设计方案征集报名表.doc

中共连州市委宣传部

二○一六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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