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丽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中共丽江市委宣传部
二、承办单位
丽江市工商局
丽江市文明办
丽江市广告协会
丽江日报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三、协办单位
丽江日报社、丽江市文广局、丽江市广播电视台、丽江网、 《丽江读本》、古城区委宣传部、玉龙县委宣传部、古城区电视台、玉龙县电视台、丽江纳西文化开发有限公司、昆明聚贤传媒有限公司丽江分公司、丽江市新世界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丽江飘扬广告公司
四、参赛单位
丽江市广告协会会员单位、社会各界人士
五、活动时间
2016年10月24日—2016年12月31日
六、大赛主题及内容要求
大赛主题: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创建文明城市、保护未成年人、文明旅游
内容要求:着重反映城市公共文明水平的“公共环境”、“公共秩序”、“人际交往”、“公益行为”、“自强自爱自信自立”等方面。
不得抄袭、剽窃,版权、肖像权和文责均由参赛者自负。
七、作品形式及要求
A类(平面设计类):海报、油画、摄影等皆可,可以是电脑制作,也可以是手绘。电子版请提交设计源文件(如psd、esp格式等);打印版请用A4纸打印(分辨率:300dpi)。
B类(文案语音类):广告标语,丽江对外宣传语等。文案可以只有文字标语而语音同时配有声音文件和文字表述。
C类(动画类):FLASH、DV、POWERPOINT等,时间限定为2分钟以内。
以上各类作品要求配有广告语,并体现广告内容和构思,同时都需提供广告主题及解说。
所有参赛作品均标注落款:丽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 宣
八、参赛形式
可个人参赛也可组队参赛。
九、投稿方式
2016年10月24日——2016年12月31日,请将参赛投稿作品统一发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提升城乡人居环境 ”公益广告创意大赛组委会邮箱,邮箱地址:
gyggds@foxmail.com ,联系电话:0888—5156382。
投稿要求:投稿稿件注明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
十、作品评比
本次大赛参赛作品采取先刊播后评选的规则。由组委会将收到的参赛作品安排在各媒体平台上刊播,再进行评奖(若未在媒体平台上刊播的作品取消评奖资格)。评分由专业评委评分和网络投票评选两部分组成,评分各占50%。为保证评选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对参赛作品进行编号,作品在媒体平台上刊播和网络评选时只标注编号,不标注作者名字等信息。评委评选时将各个作品用投影仪展示,展示的作品也只显示编号,不显现其他参赛人个人信息。
十一、奖项设置
A类(平面设计类)
一等奖 1名 奖金:5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 2名 奖金:3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 3名 奖金: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奖 5名 奖金: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B类(文案语音类)
一等奖 1名 奖金:5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 2名 奖金:3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 3名 奖金: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奖 5名 奖金: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C类(动画类)
一等奖 1名 奖金:5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 2名 奖金:3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 3名 奖金:10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奖 5名 奖金:5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特等奖1名,从以上三类作品中选出,奖金:8000 元。
获奖作品将在《丽江日报》、丽江电视台、《丽江热线》、古城区电视台、玉龙县电视台、《丽江读本》微信、《走进丽江》微信、《掌上丽江》微信等平台展播。所有参赛作品一经选用,版权归组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