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上海市健康传播设计大赛作品征集

2016 年正值首届全球健康促进大会举办 30 周年之际,将在中国上海举办的第九届全球健康促进大会具有特别意义。不仅将向世界展现中国在卫生发展、健康促进方面的经验和成果,也有利于推动健康促进的理论和实践,为健康促进在 21 世纪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在此难得机遇和背景下,上海市健康教育所将围绕 “健康上海”主题,举办第四届上海市健康教育传播设计大赛——微图文、微视频征集活动,全面动员和引导上海市民对于健康教育的关注和支持,倡导“人人参与”,营造支持性社会环境。通过活动征集更多优秀、科学和易懂的健康传播材料,推动本市健康教育的事业蓬勃发展。参赛及了解更多请点击进入大赛官网网站 

http://139.129.128.214/jiangkang2016/index.html

组织结构
指导单位: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办单位:共青团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委员会上海市健康教育所

承办单位:

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上海市公共卫生公益电话咨询服务中心

上海市健康教育协会

上海市控制吸烟协会

媒体支持:

上海发布

解放日报 ·上海观察

上海新闻广播《活到 100 岁节目》

新民晚报

上海热线

上海大众卫生报

大赛主题
健康上海 · 微眼看世界
比赛要求
1.作品内容主题关于健康知识、健康理念、健康生活方式等主题(可参考《中国公民健康素养 ——基本知识与技能( 2015 年版)》)2. 作品类型平面类 : 海报、一图解

音像类:微视频、音频

3. 格式要求

上报的参赛作品必须是电子版本,需保留可编辑源文件。

海报类作品需提交高精度( 300dpi ) jpg 文件(源文件可待作品入围后统一提交)。海报尺寸 520mm*760mm (横竖不限);

手绘作品须提供高精度扫描文件。

视频有完整的故事及片头、片尾、字幕,作品片尾务必体现主创人员名单。作品种类包括微电影、 DV 、 Flash ,总时长 3 分钟之内。可以为动画类、纪实类等,作品画质要求为标清以上。视频分辨率不低于 800*600 ,文件大小不超过 100M (保证画质清晰)格式为 mp4 文件。

音频以标准普通话录制,表达清晰。时间限制为 3 分钟,格式为 mp3 、 wma 格式,容量不超过 2 兆。

大赛活动时间安排
10 月 10 日~ 10 月 31 日:作品征集提交11 月   1 日~ 11 月   4 日:作品初次筛选11 月   7 日~ 11 月 11 日:作品在大赛官网及健康上海 12320 微信公众号接受市民投票11 月 17 日:复赛11 月 24 日:总决赛

六、奖项设置
大赛分平面类、音像类,分别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四名、优胜奖五名,奖励为奖品加证书。
参赛要求
1. 参赛作品内容必须为原创并基于大赛主题紧密相关的内容;2. 大赛接受个人参赛作品与团体参赛作品。每个参赛团体确定一名负责人,负责人要对参赛作品负责,获奖作品的证书和奖品将颁发给负责人。一人不得同时兼任两个及以上团体负责人;3. 个人及团体参赛作品数量只限一份作品或一个系列。4. 原则上是 1 年内(即 2015 年 1 月以后)创作的作品。5. 作品需要在大赛官网上投稿,登陆成功后在线上传。

作品推广
线上 : 入围作品将转化为数字化健康教育资料上传至上海市健康教育传播资料库及“健康在线”等网络互动共享平台,作为公益宣传资料供市民阅览、学习及下载,并充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同时也将在健康上海 12320 微信平台同步推送。线下 : 将获奖作品及优秀作品入围作品制作成海报、画册、易拉宝等通过各区县及合作单位,在全市范围的公共场所进行展示。
注意事项
1. 主办方有权根据评审委员会专家的意见对参赛作品进行修改、调整;2. 作品须附在作者或主创人员姓名、职业、单位、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信息,团队创作的应报主要创作人员或按主次排序;3. 参赛作品中不得出现商业性广告内容和外部链接;4. 获奖作品版权归上海市健康教育所所有,并纳入上海市健康教育所资料库信息平台,仅用于社会公益事业。在资料说明中保留原作者,但在作品中作者单位和作者本人的署名将不予保留,并允许从平台下载使用本材料的单位在资料上署名使用;5. 参赛者须保留作品原稿,以便查对;

6. 参赛者默认授权本大赛组委会在国际范围内代理作品版权。为配合比赛组委会有权对作品进行审核 , 对作品格式和内容进行调整和修改;

7. 在大赛进行的整个过程中,若发现不符合比赛资格的作品(带有抄袭、剽窃嫌疑及存在版权争议的作品),组委会将直接取消参赛者资格;

8. 参赛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证作品的原创性和合法性。如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获奖资格,有权要求其返还奖品和证书;

9. 本次大赛的解释权归主办方上海市健康教育所所有,主办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大赛操作规程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在第一时间公布于相应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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